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在上下班高峰期免费开通抚顺牌照高湾至章党、东洲段高速公路的建议》(0254)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杨希恒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辽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在上下班高峰期免费开通抚顺牌照高湾至章党、东洲段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就您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省交投集团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地方性出台的减免政策有明确的规定

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以下简称“交公路发2019年98号文”,明确对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并提出了地方政府不得“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要求,同时明确提出“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二、沈阳三环免费通行政策实施的背景

沈阳三环改扩建期间沈阳市投入建设资金

2013年7月31日,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竣工通车,经省政府批准,对9座及以下(蓝牌)且出入口均为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沈阳籍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该政策的实施是基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沈阳市政府先后投入22亿元建设资金用于该项目征地动迁的前提下实施的。

(二)沈阳三环免费政策经交通运输部审核通过

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完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出台地方性减免政策,需报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同意。在“交公路发2019年98号文”发布实施之前,省政府已经确立了沈阳三环免费政策,为此,2019年12月,就此事项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此项政策明确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同时向交通运输部进行了报告,交通运输部予以审核,并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有关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19〕431号)进行确认,经省政府批准后正式正式实施。

综上所述,鉴于国家政策所限,开通抚顺高湾至章党、东洲段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暂无法实施,还请您能够理解。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加强抚顺高湾至章党、东洲段车辆保通保畅工作,以缓解抚顺市相关交通干线道路通行压力,加大力度做好抚顺籍车辆ETC办理工作,对有办理意愿的用户提供上门安装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便捷出行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我们非常感谢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5041298599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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