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过程管理的建议》(1137)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陈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过程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发展的重视与关注,您的建议对遏制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频发多发非常必要,对改进和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管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多部门协作、多措并举,着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快科技兴安步伐,积极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监控等相关系统建设应用,更好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效能提升,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有效服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危货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分别达到1126户、32739辆和120403人。据掌握,全省危货运输企业与省内约1.9万家化工机械、轻工医药、矿山冶炼、化肥农药、机电设备类企业签订运输合作协议,为满足民生需求和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危货运输等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建设。自2010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后修订为2016年第55号令)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省建设了辽宁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立体监管体系,实施了车辆运营全过程动态监控。

  二是着力加强危货运输等重点营运车辆监督考核管理。多年来,我省狠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考核工作,持续加强联网联控系统考核通报和车辆抽查,累计抽查车辆9万余台次、抽查运输企业2万余家次、清理无效重复数据和修改错误数据5万余条。指导各地督促辖区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危货运输车辆上线率、数据合格率等指标稳步提升,车辆漂移率、车辆超速和疲劳驾驶报警次数持续下降,信息技术装备支撑危货运输安全发展作用越发重要。

  三是着力加强危货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整治行动,持续强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管理,危货运输车辆运行动态监控,企业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此外,我省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危货运输行业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是着力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应用。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我省建设了全省电子运单系统,目前该系统已进入全面实施应用阶段。通过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人员资格、车辆技术、罐体条件、货物匹配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实现危货运输企业降本增效。

  五是着力加强智能信息技术装备应用。积极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鼓励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装置安装应用。据统计,全省危险货物车辆已有23364台安装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装备,安装率达到69.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防水平不断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涉及市场监管、公安、应急、交通等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行业指导力度,狠抓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推进信息技术支撑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发展作用。重点组织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依法治理。指导各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危货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危货运输经营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安全技术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促进危货运输依法治理、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协同治理。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积极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排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人驾驶资格等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卫星动态监控、日常教育等工作落实。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走访、约谈、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环节的监管,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防范危化品运输过程风险,推进危化品停车场建设,加强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等工作措施。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会同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切实强化企业、从业人员、车辆、罐体、运输环节等要素监管,努力营造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我省正在加快建设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年内将实现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系统对接的信息共享与业务联动,适时与公安、环保、工商、质检、应急等部门的安全监管信息以及本地区第三方罐体检测机构监测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快构建基于信息技术手段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闭环监管体系。以此促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参与方落实责任、提高安全运营水平,确保系统应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滕飞,联系电话:13700051065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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